車停「自家騎樓」被開單 申訴成功撤17張罰單

基隆市一名李先生,他把車子停在自家騎樓,但是卻被人檢舉,在去年七月短短一個月內接到17張罰單,違規事由是在人行道臨時停車,讓他必須要繳上萬罰款,但是他拿出權狀證明停在自家土地上根本不算違法,行政訴訟還給他公道,警方撤銷17張罰單!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