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鞋櫃是雜物 擺樓梯間遭罰4萬

2017年4月23日
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將家中的鞋櫃放在樓梯間,又屢次不聽勸,遭到桃園市府開罰了4萬元,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判免罰,但上訴到了台北行政法院時,法官認為樓梯間屬於逃生空間,不得擺放任何物品,因此判男子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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