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業禁止補半薪 新法實施日起算

您有沒有跟老闆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契約呢?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,是指為保護企業營業秘密及其他合法利益,限制其員工於離職後一段時間,不得在一定之區域、從事與原僱主相同或類似的工作。但台灣企業,濫用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情況嚴重,勞基法去年底,將相關規定入法,新法實施後離職的話,競業禁止期間、不得超過2年,所有在職給付,也不能當作離職後競業禁止的補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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