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位遭占無法告「竊占」 車主怒:自認倒楣?

2015年11月13日佔用別人的私人停車位,難道真的無法可管嗎?新竹一名高小姐,花了一個月2500元租金,租下自家社區停車場一個車位,但10號晚間回家卻發現,車位被別輛車給佔據,對方甚至沒有留下任何聯絡資料,讓高小姐非常生氣,沒想到報警後,除了聯繫不到車主,警方還表示,臨時停車不算竊佔罪,因此想告也告不成,怎麼回事,帶您來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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